南京作为六朝古都,地底下留存了大量文物,很多建设项目施工时,往往就会挖到一些古董。为了保护文物,南京对于施工部门有明确规定,一旦挖到古董要进行保护,并将挖到的器物主动上交相关部门。但南京某工地负责人却在明知有相关规定的情况下,将出土的大量古钱币私自留存。近日,涉事的工地负责人叶氏兄弟因涉嫌盗窃被依法批准逮捕。现代快报记者 陶维洲
市场上突然出现稀罕古钱币
今年3月,南京秦淮区文化局接到一些文保工作者反映,称古玩市场上突然出现了一些东吴时期的古钱币,十分罕见,不知其来源。文化部门立即展开调查,经过走访得知,这些古钱币是从一个施工工地流出来的,贩卖者是工地的工人。
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,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地下、内水和领海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属于国家所有”。对于施工单位,南京市也有相关规定,挖掘到文物后要主动上交。那么这些古钱币是不是该工地施工中发现的呢?调查人员经过走访得知,去年10月的一天,工地施工时挖掘出大量古钱币,当时就有不少工人哄抢,这些流入市场的古钱币应该就是当时哄抢而得。不过,被哄抢的古钱币只是极少的一部分。据工人反映,当时发生哄抢后,工地负责人叶氏兄弟立即制止了这一行为,并表示此事由工地统一处理。
后来,这些古钱币貌似被叶氏兄弟给拉走了,不知去向。秦淮区文化局随即找到工地负责人叶氏兄弟沟通,但他们始终避而不见。无奈之下,秦淮区文化局报警求助。
挖到古钱币,工地负责人带土运走
南京秦淮公安分局双塘派出所接到报警后,立即展开调查。通过走访和调取事发当日的监控录像,民警看到了当时哄抢的场面,并发现事发后,很快就来了一辆皮卡车,并开到了发现古钱币的地方。
“之后,有人指挥挖掘机,连古钱币带土,全部放到了皮卡车上,之后皮卡车便驶离了事发工地。”民警介绍,之后根据监控追踪,这辆皮卡车开到了长江二桥附近的一个工地,这个工地也是叶氏兄弟负责施工的。经过进一步调查,有知情人反映,当时让皮卡车连土带钱运走,就是叶氏兄弟授意。警方也发现,皮卡车在拉了“钱土”离开时,特意用布幔进行遮盖,有掩人耳目之嫌。
随后,民警找到了叶氏兄弟,经过多次做工作,4月21日,两人终于承认自己拿了那些古钱币,但一直保存在家中,并未贩卖。民警在他们家中搜出了被私藏的古钱币,经过清点共有100多枚。之后,这些古钱币被送往南京博物院进行鉴定。“此前我们对流入市场的一枚古钱币请文物专家进行了鉴定,是东吴时期的钱币,属于普通文物。”民警介绍。
调查过程中,民警看到在施工工地的办公室内张贴着相关规定,其中还有关于挖掘到地下文物该如何处置的流程图。“显然,作为工地负责人,叶氏兄弟是知道地下文物归国家所有,个人不得私藏。”民警认为,叶氏兄弟的行为属于明知故犯。
办案民警则告诉现代快报记者,根据相关司法解释,任何单位和个人,对于在施工生产中出土的文物,进行哄抢或者私抢私留的,以抢夺或者盗窃处理。经检察机关认定,叶氏兄弟的行为已经涉嫌盗窃,目前已被依法批准逮捕。
新闻延伸
近年来,民众挖掘到地下文物的新闻屡屡见诸报端,有人选择私藏,有人则选择上交国家,而两种选择最终引发的处罚和奖励也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。
南京市文广新局相关人士介绍,个人私藏文物不构成犯罪的,也将面临行政处罚。根据我国文物保护法规定,发现文物隐匿不报或者拒不上交的;未按照规定移交拣选文物的,如果情节严重,将被处以5000元-50000元以下的罚款。不过,法律上对于上交文物的奖励并没有具体的标准。
“对于上交文物的,特别是那些自己无意中挖掘到或捡拾到文物的,国家应该给予奖励,因为其上交行为,也是对文物的一种保护。”江苏众盛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春建议,国家应细化上交文物奖励标准。